刺手发动车子时,血珠正顺着车门缝往下滴,在柏油路上拖出细碎的红痕。她单手握着方向盘,另一只手摸出手机,通讯录里“老头子”三个字旁边,还留着当年林森用座机给她打第一通电话时的备注——那时他还不是什么经纪人,只是个在地下拳场门口给她塞过创可贴的旁观者。
电话接通的瞬间,林森那边传来翻动文件的沙沙声,背景里还有老式座钟的滴答声,和他那身永远熨帖的西装一样,透着股不合时宜的稳重。
“刚解决完玛莎?”林森的声音听不出情绪,像是在陈述天气,“警笛声都快飘到塞纳河对岸了。”
刺手碾灭刚点燃的烟,烟灰弹在仪表盘上:“少废话,莉莉丝的地址,现在就要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,座钟的滴答声格外清晰。“刺手,”林森的语气沉了沉,“你知道规矩。组织里不允许杀手私自寻仇,尤其是对分部头目动手——”
“规矩是给活人的。”刺手打断他,指尖在方向盘上敲出急促的节奏,“玛莎的枪膛里装的是达姆弹,打出去会在体内炸开。莉莉丝是想让我死得连渣都剩不下,这不是任务,是私仇。”
她听见林森叹了口气,像是在跟谁解释着什么,隐约有玻璃杯碰撞的轻响。“你这脾气,十年了没改。”他的声音重新清晰起来,带着点刻意为之的为难,“组织不会认的,真出了事,没人给你擦屁股。莉莉丝背后有东欧军火商撑腰,你动她,等于捅马蜂窝。”
“我捅的马蜂窝还少?”刺手扯了扯嘴角,后视镜里闪过几辆闪着警灯的车,是蕾雅的人追出来了,“要么现在把地址发过来,要么等着收我的尸。二选一。”
又是一阵沉默,这次长了些。刺手甚至能想象出林森坐在他那间摆满古董钟表的办公室里,手指着西装袖口的样子——他总这样,看似在权衡利弊,实则早就算好了每一步。
“疯子那边刚发了消息,”林森突然开口,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别人的事,“莉莉丝上周吞了他一批运往北非的货,还让手下在他的仓库放了把火。”
刺手挑眉。疯子,组织里最琢磨不透的头目,据说早年是精神病院的医生,后来用手术刀割开了院长的喉咙。他和莉莉丝明争暗斗了三年,谁都没占到绝对上风。
“所以?”
“所以,”林森的声音里终于透出点笑意,很淡,像冰面下的水,“规矩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尤其是挡了别人路的人,死了也没人会真当回事。”
刺手没说话,只是把手机蓝牙连上了车载音响。三秒后,一条短信弹了进来,地址栏写着巴黎十六区的一栋独栋别墅,附带一句:“后花园有狗,藏獒,对麻醉剂过敏。别用枪,动静太大。”
“谢了,老头子。”
“别谢我,”林森顿了顿,“谢莉莉丝自己不长眼。还有,蕾雅的人己经查到你租车的牌照了,十六区的路窄,注意后视镜。”
电话挂断时,重金属音乐正好唱到高潮。刺手打了把方向盘,车子猛地拐进一条小巷,甩掉了身后紧追的警车。她看着导航上那个越来越近的红点,指尖在车门储物格里摸了摸,摸到一把折叠刀——不是她常用的那把军用匕首,是当年在布鲁塞尔,蕾雅画坏了素描,气呼呼扔给她的美工刀,刀刃早就磨钝了,却比任何武器都让她觉得踏实。
藏獒?对麻醉剂过敏?
刺手笑了,踩下油门。看来今天,得用点老办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