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手捏着酒杯的手指猛地收紧,杯壁上的水珠渗进指缝,冰凉像条小蛇钻进骨头缝。她盯着茶几上的钞票,那些绿色的纸片在昏暗里泛着油腻的光,倒像是裹着血污的裹尸布。
“巴黎……”她重复这两个字,尾音被牙齿咬得发颤,浆果色唇釉沾在杯口,洇出一小团紫黑的渍,“老板倒是会挑地方。”
明信片上的蕾雅在塞纳河岸边笑,风掀起她米白色的围巾,露出颈间细细的锁骨链——那是刺手以前接收蕾雅心理治疗期间送的,街边小店淘来的廉价银饰,此刻却在照片里闪得刺手眼睛生疼。那时蕾雅还不是如今炙手可热的新锐心理犯罪专家,她们挤在布鲁塞尔的阁楼里,蕾雅总说她身上有硝烟味,却会在她深夜回来时,把冷掉的汤重新热得冒泡。
“怎么不说话?”男人浅灰色的眼睛里浮出一丝玩味,“还是说,你对旧识下不了手?”
刺手突然笑出声,笑声撞在磨砂玻璃上弹回来,显得格外尖利。“旧识?”她拿起明信片,指尖几乎要戳穿蕾雅的笑脸,“我认识的蕾雅,会蹲在巷口给流浪猫分半块面包,会因为画坏一张素描哭一整晚。现在这个呢?”她把明信片拍在桌上,“在卢浮宫办画展,和政客名流碰杯,早把阁楼里的霉味忘干净了。”
话虽如此,她手腕上的宝格丽蛇镯却在轻轻发抖,鳞片似的钻石刮着皮肤,留下细碎的红痕——像极了当年蕾雅第一次给她包扎伤口时,笨手笨脚系歪的绷带。
回到比弗利山庄的顶层公寓时,晨曦己经漫过好莱坞的标志。刺手把自己摔进天鹅绒沙发里,鸵鸟毛斗篷散在地毯上,像堆被揉皱的雪。经纪人林森推门进来时,正撞见她把那箱枪零件往落地窗上砸,金属碰撞的脆响里,百达翡丽的星空表在她腕间晃,猎户座的碎钻亮得像泪。
“又发什么疯。”林森弯腰捡起步枪的滑膛,他总穿熨帖的深灰西装,袖口永远扣得一丝不苟,像台精准的旧钟表。他跟着刺手快十年,从她还是个拿着美工刀混地下拳场的野丫头,到如今能让梵克雅宝的销售连夜送珠宝上门。
刺手没回头,指尖抠着沙发扶手上的雕花,指甲缝里还留着石榴汁的暗红。“你说,人为什么会变?”她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,“明明一起在垃圾桶里捡过圣诞灯,怎么转头就能戴着鸽子蛋去参加晚宴?”
林森把枪零件一件件摆回箱子,动作轻得像在摆弄古董。“因为圣诞灯只能照亮阁楼,照不亮她要去的画廊。”他顿了顿,从西装内袋掏出个牛皮本,翻开的那页贴着张泛黄的剪报——是蕾雅第一次在小型画展获奖的报道,照片里的女孩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,笑容却比现在任何一张照片都亮。
“你藏这个干什么?”刺手猛地回头,眼眶红得吓人,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。
“去年在布鲁塞尔的旧货市场淘的。”林森把剪报推到她面前,“你总说她忘了过去,可你连她画展的时间都记得比谁清楚。刺手,你不是恨她变了,是恨她往前走的时候,没带着你。”
刺手抓起剪报想撕,手指却在触到蕾雅笑脸的瞬间僵住。阁楼里的煤油灯,画架上未干的油彩,还有蕾雅踮脚给她系围巾时,发间飘来的廉价洗发水香味……这些东西像藤蔓,早就在她心里盘根错节,勒得她喘不过气,却又舍不得砍断。
“她不该是我的目标。”她把脸埋进斗篷的绒毛里,声音闷得发慌,“林森,我杀过军火商,杀过毒枭,他们的血溅在我身上,我连眼睛都不眨。可我一想到蕾雅……”她喉头发紧,说不下去了。
林森走到落地窗前,拉开厚重的窗帘。正午的阳光涌进来,把公寓里的阴影劈得粉碎,也照亮了刺手颈间梵克雅宝项链上的碎钻——那些钻石在光线下流转,像极了当年蕾雅画笔下的星河。
“你知道她为什么总画星空吗?”林森的声音很轻,“她跟采访的说,以前住阁楼时,窗外的星星是唯一不用花钱买的奢侈品。”他转过身,看着蜷缩在沙发上的刺手,“她没忘,只是把过去变成了画。而你呢?你把过去变成了刺,扎在自己心里,还以为那是爱。”
刺手猛地抬头,睫毛上沾着的泪珠被阳光照得发亮。她想起昨夜鬣狗的血溅在她斗篷上时,她第一个念头竟是:这颜色没有蕾雅画里的晚霞好看。原来那些被她当作执念的东西,早就悄悄变了质——她不是爱蕾雅,是爱那个能让她卸下防备的自己;她不是舍不得过去,是舍不得那个还会为半块面包开心的刺手。
“那箱东西,我会处理掉。”林森合上枪箱,“老板那边,我去回话。你该给自己放个假了,去趟巴黎,别带枪,也别带钱,就去看看她的画展。”他顿了顿,补充道,“看完了,就把剪报扔了吧。有些星星,远远看着就好,没必要摘下来攥在手里。”
刺手看着窗外的比弗利山庄,那些修剪整齐的棕榈树在阳光下舒展枝叶,像在对她挥手。她慢慢摘下颈间的项链,放在茶几上,钻石的光芒在光线下渐渐柔和。也许林森说得对,有些告别不是遗忘,是终于肯承认:你走你的画廊路,我过我的荆棘桥,我们曾共享过同一片星空,就够了。
她拿起手机,订了一张去巴黎的机票,单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