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锅的热气在客厅里蒸腾成朦胧的白雾,把吊灯的光晕晕染成毛茸茸的光球。撒曼迪正用筷子夹起最后一块鱼丸,红油在瓷盘里滴出小小的圆点,像游戏里未探索的地图标记。林默的手在卫衣口袋里攥紧了那张歌词纸,纸角被汗水浸得发皱,边缘的折痕像道顽固的伤口。
“这个鱼丸超Q!”撒曼迪把鱼丸塞进嘴里,脸颊鼓鼓的像只储存食物的仓鼠,“比我酒店早餐的好吃多了,你快尝尝。”
林默夹起鱼丸的手顿了顿,指尖的温度比锅里的红油还要烫。他看着撒曼迪被热气熏红的鼻尖,突然想起十年前桃花林副本里,她也是这样举着刚捡的装备在语音里喊:“这个橙装超厉害,你快过来拿!”当时他躲在草丛里,听着她雀跃的声音,心跳比打BOSS时还要剧烈。
“对了,我新想的歌词。”撒曼迪咽下鱼丸,抽了张纸巾擦嘴角,“‘刺客的刀光藏着温柔,奶妈的吟唱裹着等候’,怎么样?是不是把我们俩都写进去了?”
林默的喉结动了动,没说出话来。口袋里的歌词纸像活了过来,边角硌着掌心的纹路,像段迫不及待要蹦出来的旋律。他突然把纸抽出来,推到撒曼迪面前,动作快得像刺客的闪现技能。
“这是什么?”撒曼迪擦手的动作僵在半空,纸巾的碎屑飘落在桌布上,像细小的雪花。她展开纸页的瞬间,眼睛瞪得圆圆的,睫毛上沾着的水汽顺着脸颊滑下来,在下巴尖悬成小小的水珠。
“瞎写的。”林默的指尖在桌布上抠出细密的小坑,棉质的布料被捻成灰黑色的毛球,“昨天听你说想找首新歌……就随便写了写,你看看就行,不用当真。”
撒曼迪的目光落在歌词上,手指随着隐形的节奏轻轻点着桌面。木质的桌面发出“笃笃”的轻响,像在为这段未成形的旋律打拍子。读到“记起一段你总哼的调调”时,她突然抬头,水珠“啪嗒”落在纸页上,晕开个小小的墨点:“这句……像极了我高中时总在语音里哼的跑调歌!”
林默的耳朵烫得像贴了片暖宝宝,他含糊地“嗯”了一声,视线飘向窗外。夜色里的路灯把雨丝染成金色的线,织成张温柔的网,像撒曼迪游戏角色的治疗光效。他看着她逐字逐句地读下去,每个字都像把小锤子,在心脏上敲出杂乱的鼓点,连火锅的辣味都变得麻木。
“你还谱了曲?”撒曼迪翻到背面,简谱上的音符被红笔标得密密麻麻,升号降号像群歪歪扭扭的小蝌蚪。她突然从帆布包里掏出手机,粉色的手机壳在灯光下泛着珠光:“有音频吗?我想听听。”
林默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抖得厉害,解锁密码输错了三次。播放键按下的瞬间,电子琴廉价的音色在客厅里响起,像被风吹动的风铃。撒曼迪的身体跟着节奏轻轻晃动,发梢扫过桌布,留下淡淡的栀子花香。听到“喂喂喂”的副歌时,她突然捂住嘴,指缝间漏出哽咽的气音,眼睛里泛起水光。
“怎么了?”林默紧张地前倾身体,膝盖撞到桌腿发出“咚”的闷响,“很难听吧?我就说别当真……”
“不是。”撒曼迪摇头,声音带着点被水汽泡软的沙哑,“是太好听了。”她抬头看向他,睫毛上还挂着水珠,在灯光下像沾了碎钻,“这歌……真的是你写的?”
林默避开她的目光,看向窗外。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,月亮从云层里钻出来,把对面楼房的窗户照得发亮,像撒曼迪游戏角色的治疗光。“要是不喜欢,就扔了吧。”他说这话时,手指却悄悄攥紧了桌布,指节泛白得像被霜打过的树枝。
撒曼迪没说话,只是把歌词纸小心翼翼地折好,叠成整齐的方块,放进帆布包的夹层里。拉链拉动的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格外清晰,像段旋律的休止符。夹菜的间隙,林默发现她的嘴角一首偷偷向上扬着,弧度像极了歌词里那个红笔画的小笑脸。
收拾碗筷时,撒曼迪突然哼起了那段旋律。电子琴的音色还没散去,她的清唱像给旋律裹上了层蜜糖,甜得恰到好处。“这里的转音可以再弯一点。”她指着副歌部分,指尖在空气中划出流畅的弧线,“像这样……”
林默靠在厨房门框上,看着她站在灶台前比划,围裙的带子在背后晃悠,像条快乐的小尾巴。他突然想起十年前,她在语音里教他唱跑调的《小星星》,当时的电流声滋滋啦啦的,却比任何旋律都动听。
“对了,”撒曼迪洗完最后一个盘子,转过身时发梢扫过水龙头,“我明天可以带我的录音笔来吗?想把这首demo录下来,说不定……真的能唱给大家听呢。”
林默的心跳漏了一拍,像被奶妈精准地加了口血。他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,突然觉得那些笨拙的音符、生涩的歌词,都在这一刻活了过来。“好。”他说,声音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。
送撒曼迪回酒店时,电梯里的监控摄像头闪着红光,像游戏里的安全区提示。她的帆布包贴在身侧,鼓鼓囊囊的,显然装着那张歌词纸。“我经纪人说,下周可以安排我进棚试试。”撒曼迪盯着电梯门上映出的影子,声音里带着点不确定,“你说……大家会喜欢吗?”
“会的。”林默想起自己第一次首播时的紧张,撒曼迪在弹幕里刷了满屏的“加油”,像片粉色的花海,“就像你说的,能让人记住的歌。”
电梯门开的瞬间,走廊的声控灯应声亮起。撒曼迪的帆布鞋踩在地毯上,几乎没发出声音。“那我明天早点过来。”她转身时,帆布包的带子勾住了林默的卫衣,“录音笔要充满电才行。”
“嗯。”林默低头解开带子,指尖碰到她的手背,像触到了带电的琴弦。
回到家时,客厅里还残留着火锅的香气。林默坐在沙发上,拿起撒曼迪忘带的发圈——鹅黄色的布料上沾着根草莓味的糖纸,和十年前那盒水果糖的包装一模一样。他把发圈套在手指上转了转,突然哼起了那段旋律,跑调的程度和撒曼迪有得一拼。
窗外的月亮越发明亮,把地板照得像铺了层银霜。林默的手机在茶几上震动了一下,是撒曼迪发来的消息:“歌词里的‘那年阳光’,是不是我们第一次打桃花林的那天?”后面跟着个眨眼的表情。
他的指尖悬在屏幕上,突然笑出声。原来有些旋律,真的能跨越十年,精准地落在对方心里。林默回复了个“是”,发送成功的提示弹出时,远处的天际划过一颗流星,像游戏里刚刷新的稀有道具,拖着长长的光尾,坠向未知的远方。
厨房的电煮锅还泡在水池里,红油在水面上凝结成薄薄的膜。林默起身去洗碗,水流哗哗地响着,混着他哼跑调的旋律,在安静的夜里酿成种奇异的期待。明天撒曼迪会用怎样的调子唱这首歌呢?他靠在水池边想,指尖的水珠滴落在地板上,像段未完待续的音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