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以后可以叫我楚楚吗?文煜?”
文煜借着翻阅文件避开刘楚楚赤忱的目光。
他不禁有些后怕,差一点,就差一点,他就真的要觉得,眼前这个女人己经换了芯子,用一个不沾染任何恩怨的灵魂来靠近他了。
小骗子!
但是,他说:“好。”
称呼而己,叫什么都一样,反正不是事实。
就像她以前叫他哥哥,可他跟她并无瓜葛。
就像她后来叫他文煜,但他早就己经不是文煜了。
叫楚楚也罢,叫文雯也好,只是一场骗局而己。
文件没有问题,应该说相当专业,文煜没有看出任何瑕疵。
见他签了字,周杰拿出了另一份文件:“这个是保密协议,按照文女士的要求,我司为您提供的一切咨询、委托、上诉及其它业务全程保密,不得告知与委托无关的任何人。”
这倒是办到他的心坎上了。
他本人情况特殊,不管是作为定时炸弹的精神病也好,还是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的文家人也罢,他确实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嘴严的律师随叫随到。
以及,文煜近期有开办公司的想法,这方面他也需要一个合适的人来跑相关的流程。
一年内刚好开办了个人事务所的周杰,应该很熟悉这个业务了。
后续还有些林林总总的文件,文煜一一看过,对眼前其貌不扬的女人大为改观。
送走了周杰,文煜看向文雯的目光越发幽深起来。
他自小到大“收”到的礼物太多,以至于麻木甚至厌恶。
但这两天,不管是为他点的小蛋糕也好,千里奔赴为他治病也好,精挑细选的房子也好,送上门的律师也好,他意识到一件事:
他是很喜欢礼物的。
用了心的礼物,轻易就击破心防。
刘楚楚被他看得害羞。
知道是书里的亲儿子是一回事。
一个活生生的大帅哥极具压迫感地看着你又是另一回事。
毕竟她宅了二十年,知交里没有一个男生,跟男生的相处经验己经寥寥,恋爱经验更是负数。
所以她逃了:“你等等,我,我还有东西要你签。”
签字?
签什么字?
在刘楚楚进书房打印的短短几分钟里,文煜想了很多。
她是不是要签什么不平等协议?
比如他在文建峰桌子上看见过的,让他在文氏当职业经理人,一年必须净利润30%以上的对赌协议?
或是另一份,当文雯的私人秘书,为她处理杂事、脏事、她不愿意办的事?他也看见过,当时甚至嘲笑道:太监总管?
又或者,是大小姐自己一时兴起的包养协议?
说来,大小姐给他的不少,包养他这样一个人,这个价位算是扰乱市场行情了。
没等他的胡思乱想走到尽头,刘楚楚出来了。
“这个是陆警官发给我的,呐,你看看。”
文煜看去,映入眼帘的几个大字上面分明写着:“委托书。”
“是的,陆警官己经打好招呼了,不会涉及到太多人,也不会暴露你现在身份。我只是帮你办理校外学习和资产清零。”
这件事陆云起先前跟他说过。
纵然文煜己经做好了放弃一切的准备,只为了逃离。
但是陆云起还是坚持给他办了档案保留。
他们都有一个不切实际的奢望,那就是有朝一日罪犯伏法的时候,他还能用自己曾经的履历堂堂正正活在这个世界上!
所以,“文煜”虽然明面上被销户。
实际上他的档案在必要时可以放在“闻御”的档案中,作为“闻御”的简历之一。
比如学籍这件事上,就属于非常有必要的情况——对陆云起和刘楚楚来说。
文煜没办法辜负陆云起的好意,他真的帮了他太多太多。
签字的时候,刘楚楚提醒他:“日期你别写今天,写到两周前,这样,就算是万一被爸妈知道了,他们也没办法通过我的行踪查到你。”
查刘楚楚某一天的行踪很轻易。
但查刘楚楚这两周来的行踪,那可相当诡异了。
就算是最好的私家侦探,跨越多地寻找蛛丝马迹也需要好一段时间。
文煜没想到她连这一点都为他想到了。
“我……”
他向来是以最大的恶意去揣度文家人的。
可现在他觉得,或许可以稍微相信她一点点呢。
“嗯?怎么了?”
“没事。”文煜刷刷几笔将字签了,“我只是想说,辛苦你了。“
“嗐,这算什么。”刘楚楚当下就飘了,“我说过的,我要补偿你,我还要给你更多。你等着吧文煜,我会让你功成名就,会让你衣锦还乡,会让你亲自站在那些利用你的人面前,告诉他们,你,就是他们的报应!”
文煜被她的豪言壮语逗笑:“好,我等你。”
“所以呀,你想要什么一定要告诉我知道吗?”刘楚楚摸摸好大儿的脑袋,“我虽然写了你,但其实,我一点都不了解你。”
“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,喜欢穿什么风格的衣服,喜欢看什么样的风景,喜欢走路还是跑步,喜欢逛街还是喜欢唱歌……”
也不知道,如果没有设定,没有剧情支配,也没有文家处心积虑算计的你,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?
会喜欢我这样一事无成又笨又傻的女生吗?
一滴眼泪落在桌子上,刘楚楚原以为是自己的,可她又分明知道自己没哭。
刘楚楚被吓了一跳:“文煜,你怎么哭了?”
文煜也不知道怎么突然落泪了。
或许只是,只是有记忆以来,就没有人问过的,也没有想过的问题,突然就被人捏着软肋,一个一个伤口掰开来看了。
他喜欢什么呢?
他应当是有喜欢的东西的。
首先,他不喜欢跟在文雯身后,做她的伴读也好陪玩也罢,他不想当个贴身侍卫。
他也不喜欢文雯送给他的衣服鞋子、挂饰手表、高档美食、红酒名茶。
他不喜欢待在屋子里无所事事。
他不喜欢太安静的环境。
他不喜欢那些严肃冷厉的家教。
他不喜欢那些没有礼貌的佣人。
他不喜欢……
他不喜欢在文家的一切。
那么,他喜欢什么呢?
他想试着说出来,喉头哽咽数次,但没能成功阻止一个想要站起来的人格。
“我喜、我喜欢吃提拉米苏泡芙。”
这是他说的第一句。
“我喜欢宽松的运动服,穿在身上很舒服。”碰到伤口也不会那么疼。
“我喜欢逛街,喜欢人来人往的闹市,喜欢孩子多的游乐场,喜欢去派出所看人吵架。”
“噗嗤——”
刘楚楚想忍住来着。
多温馨的场景。
可是对不起。
真的忍不住: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,你居然喜欢去派出所看人吵架,文煜你也太可爱了。”
文煜也笑了:“是啊。”
原来说出来也没有那么难。
“那我们明天去警局好不好?我带你看个够!”刘楚楚豪言壮语。
文煜忽而想抱抱她。
于是他也这么做了。
软软的姑娘一下子就被他拉到腿上,两个人离得无比的近。
真软啊,文煜心想。
小姑娘都是这么软的吗?腰也软,腿也软,那里也软,软的不像话。
刘楚楚被他吓了一跳:“你,你——”
“我喜欢主动抱着你。”文煜说。
“我,我……”刘楚楚心道,想让你放开点,你首接放纵可还行。
什么叫攻守之势异也!
这就是。
但是,但是,好吧,她也喜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