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章 一波又来侵袭

2025-08-21 2768字 0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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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种植冬小麦,上田还是父亲说了算,中田和下田石头说了算,中田里的谷子也是割下来的,石头决定在中田也使用免耕法,就再种了一次冬小麦,而且起垄的时候,垄间距又比较大,麦种撒得也比较稀疏,石头想明年在谷子地里套种点别的作物。

所谓套种是一种农业种植方式,指在同一块土地上,按照一定的行比、间距或时间顺序,同时或先后种植两种或多种作物。这种模式目的是提高土地、光能、水分和养分的利用率,增加单位面积产量,同时降低单一作物种植的风险。

主要类型

1.间作:不同作物按一定行数比例间隔种植,如玉米与大豆间作。

2.混作:多种作物无规则混合播种,如牧草与豆科作物混种。

3.带作:不同作物成带状相间种植,如小麦与棉花分带种植。

4.套作:在前茬作物收获前,套种后茬作物,如小麦套种玉米。

优点:

资源高效利用:充分利用光、热、水、肥等资源,如高秆与矮秆作物搭配。

增产增收:单位面积总产量高于单一种植。

生态效益:减少病虫害,如大蒜套种可驱虫、抑制杂草、改善土壤,豆科作物固氮。

风险分散:避免单一作物绝收导致的经济损失。

常见套种组合

经典搭配:玉米 + 大豆,玉米需氮高,大豆固氮补肥、小麦 + 棉花、果树 + 花生/药材。

传统模式:桑基鱼塘,桑树、养鱼、蚕桑结合,稻田养鸭。

需要注意的是:

1.作物选择:需考虑株高、根系深浅、生长期、养分需求互补性。

2.管理难度:不同作物可能需差异化的水肥、病虫害防治措施。

3.市场因素:确保多种作物均有销售渠道,避免滞销。

与轮作的区别

套种:空间上的共存,多种作物同期生长。

轮作:时间上的交替,不同季节种植不同作物。

套种是可持续农业的重要实践,尤其适合小农户和生态农场。合理设计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。

石头认为,父亲每年的种植方式是有问题的,几乎连年在这两块地里种植小麦和谷子,偶尔种点大豆,家里又没有那么多肥料,应该改换一下种植的作物。所以,经过商量,父亲同意中田和和下田,都由石头决定种植什么,前提是石头保障家里粮食的供应。

收获了谷子,家里人终于熬过了两三个月的几乎断粮的日子。其实天天做饭的大姐心里最清楚,如果没有石头的这一系列骚操作,这几个月都得是挨饿的日子,现在日子依然拮据,但是较往年比己经好太多了。

可惜事与愿违,总有意外发生,刚多收了三五斗,府衙新的委派又下来了。

这个任务很简单,府衙传下话来,说是皇帝明年六十周年大庆,我们府衙也要送上一份儿礼物。

府衙是这么说的,其实送不送礼物谁知道呢,或者知州贪污了,或者是知州把礼物送给了上级,讨好了他的上级也是可能的。

现在的情况是,上级己经派下了这个任务,保长、里长都很重视,因为这涉及到他们的前途。上面儿给的规定,如果他们完成不了,那么他们就可能会被罢免。

里长和保长收到的任务很简单,几乎跟中书省当初收的是一样的,按人头每家每人收50文钱,不管是刚出生的婴儿,还是快要咽气的老人,只要是收到消息的这一天的所有人——秀才及以上级别的读书人除外,都要掏钱。

又是按人头收税!

古代税收制度中,按人头收税(人头税)和按土地收税(土地税)是两种主要的征税方式,其区别主要体现在征税对象、社会影响、历史演变等方面。以下是具体分析:

1.征税对象不同

人头税(如口赋、算赋、丁税):

以人口为基准:按家庭或成年男丁数量征税,与土地所有权无关。

典型例子:

汉代的口赋(对儿童征收)和算赋(对成年人征收);

唐代前期的“租庸调”中的“庸”和“调”(按丁征收);

清代“摊丁入亩”前的丁银(按人丁征收)。

土地税(如田赋、地税)

以土地面积为基准:按土地所有权或耕种面积征税,与人口无关。

典型例子:

春秋时期鲁国“初税亩”(按亩征税);

唐代“两税法”中的“地税”(按土地产量分夏秋两季征收);

明代“一条鞭法”和清代“摊丁入亩”后的田赋(将丁税并入土地税)。

2. 社会影响差异

人头税的特点

加重贫民负担: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仍需缴纳固定税额,导致逃户、隐匿人口现象频发。

抑制人口增长:穷人可能因税负过重而减少生育或隐瞒户口(如汉代“生子辄杀”)。

户籍控制严格:政府需强力维护户籍制度以保障税收(如隋唐“大索貌阅”)。

土地税的特点

相对公平:地主承担更多税负,无地者免税,缓解贫富矛盾。

促进人口流动:农民可脱离土地从事工商业(如明清时期商业发展)。

土地兼并问题:地主可能通过隐匿土地逃税,导致政府税收减少(如东汉豪强庄园经济)。

3. 历史演变趋势

从人头税为主转向土地税为主

早期(秦汉至唐初):以人头税为主(如汉代的算赋、耕赋),辅以土地税。

中期(唐至明):逐渐转向土地税,如唐代“两税法”将人头税(庸调)并入土地税,明代“一条鞭法”简化税制。

晚期(清以后):雍正“摊丁入亩”彻底废除人头税,完全按土地征税。

原因:

人口增长和流动使按丁征税难以执行;

土地兼并导致贫民无力承担人头税;

政府为稳定收入,选择更可靠的税基(土地)。

4. 其他差异

征收成本:

人头税需频繁核查户籍,行政成本高;

土地税依赖土地丈量,但土地变动较人口变动缓慢。

经济导向:

人头税抑制劳动力流动,强化农本思想;

土地税可能促进商品经济(如明清货币地税)。

两种税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税基的选择,反映了古代政府对资源控制方式的变化。人头税强化人身控制,但易激化社会矛盾;土地税更适应经济发展,成为后期主流。这一演变也体现了古代税制从“以丁为本”到“以地为本”的进步性改革。

朝廷如此收税,根本原因还是土地兼并,而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里,那些少数人又占有最多的土地。

当村民知道这些的时候,又开始怨声载道,但是绝大多数人都是准备“痛痛快快”的把钱交了,因为他们惹不起官府。

石头家一家九口的450文钱,石头自己就能拿出这些钱,他还是想把这个难题交给父亲,因为父亲在私塾教学生,还不知道这件事情,石头打算亲自去找父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