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8年初春的雨,缠缠绵绵落了三天,把英租界的洋楼浇得湿漉漉的。张致远坐在窗边擦枪,枪管的冷光映着他专注的侧脸。林楚瑜端着杯热可可走过来,杯沿冒着白汽,在他手背上轻轻一贴:“刚温的,加了两块方糖。”
他仰头喝了一大口,甜香混着奶香漫过喉咙,暖得从胃里首窜到心里。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的?”他放下枪,指尖还沾着枪油,却不敢碰她的手——怕弄脏了她素净的白手套。
林楚瑜笑着抽走他手里的擦枪布,替他擦去指尖的油污:“上次给你煮面,你往汤里加了三勺糖。”她的指甲修剪得圆润,轻轻刮过他的指腹,像羽毛搔过心尖。“我爸爸也这样,说是小时候穷怕了,总觉得甜的东西才像好日子。”
窗外的雨敲着玻璃,滴答滴答像首温柔的曲子。张致远突然起身,从衣柜里翻出件藏蓝色的新衬衫——是她上周用霞飞路买的布料做的,针脚细密,领口还绣了朵小小的玉兰花。“穿上给你看看。”他笨手笨脚地解着旧衬衫的扣子,林楚瑜走过来,指尖绕过他的脖颈,替他系好最上面的一颗扣,指腹不经意擦过他的喉结,痒得他缩了缩脖子。
“很合身。”她退后两步,歪着头打量,眼睛弯成了月牙,“比洋行里那些德国先生穿得还精神。”她突然踮起脚,替他理了理歪掉的领角,发梢扫过他的脸颊,带着股淡淡的皂角香。张致远的心跳漏了半拍,伸手扶住她的腰,怕她站不稳,掌心触到的棉布下,是她温热柔软的身体。
雨停时,他们踩着水洼去附近的公园。林楚瑜穿了件浅灰色的风衣,围巾在颈间打了个漂亮的结,像只轻盈的鸽子。张致远替她提着画夹——这是他用修枪的边角料做的,外面包着她喜欢的蓝印花布。“今天教我画素描吧?”他说,其实是想多看她握笔的样子,她的手指纤细,握着炭笔时格外好看。
长椅旁的玉兰花刚打苞,裹着层毛茸茸的白。林楚瑜把画夹架在腿上,先画了朵含苞的,笔尖在纸上沙沙游走,很快就有了模样。“你看,要先画轮廓,像给人画像,得先找准眉眼的位置。”她把炭笔塞到他手里,握住他的手一起画,“这里要轻一点,是花瓣的纹路,像姑娘裙子上的褶皱。”
他的手被她握着,能感觉到她指节的用力,也能闻到她袖口飘来的香气。画到一半,炭笔突然断了,黑色的粉末蹭在她的手背上。张致远掏出帕子要替她擦,她却笑着躲开,用指尖蘸了点粉末,在他鼻尖点了个小黑点:“像只小花猫。”
公园里有对外国夫妇在拍婚纱照,新娘的白纱在风里飘。林楚瑜看得出神,手指无意识地绞着围巾。张致远突然说:“等胜利了,我也给你买件白纱。”她猛地回头看他,眼睛亮得像落了星子,却很快低下头,耳根红了:“谁要嫁给你呀。”嘴上这么说,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。
回去的路上,他们在街角的面包店买了块黑森林蛋糕。林楚瑜挑了块奶油最多的喂他,蛋糕屑沾在他的嘴角,她伸手替他擦掉,指尖轻轻按了按他的嘴唇。“甜吗?”她问,声音低得像耳语。张致远没说话,只是低头吻住了她的指尖,奶油的甜混着她的温度,在舌尖漫开来。
公寓的阁楼藏着台旧唱片机,是神父送的,还带了几张周璇的唱片。晚上没事时,他们就坐在阁楼的地板上听歌,林楚瑜靠在他怀里,跟着调子轻轻哼唱。“这首都《天涯歌女》,我在圣约翰大学的舞会上听过,”她说,“那时候总觉得‘天涯呀海角’太伤感,现在才懂,只要两个人在一起,天涯也是家。”
张致远搂着她的腰,下巴抵在她的发顶,闻着她发间的香气,唱片机的沙沙声像潮水,把外面的枪声炮声都隔在了很远的地方。他从系统空间里偷偷拿出样东西——是用炮弹壳磨的小镜子,边缘被他用砂纸磨得光滑,背面刻着朵小小的玉兰花。“给你的。”他把镜子塞进她手里,有点不好意思,“没什么好东西……”
林楚瑜把镜子捧在手心,借着月光看背面的花纹,突然红了眼眶。“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。”她转过身,把脸埋在他的胸口,“比在美国留学的名额还珍贵。”张致远轻轻拍着她的背,感觉她的眼泪浸湿了他的衬衫,像暖烘烘的雨。
有天夜里,张致远发高烧,迷迷糊糊中总喊冷。林楚瑜把所有的被子都盖在他身上,又坐在床边给他擦酒精退烧,整夜没合眼。天亮时他醒过来,看见她趴在床边睡着了,眼下有淡淡的青黑,手里还攥着块没拧干的毛巾。他伸手替她理了理额前的碎发,心里又酸又软,像被什么东西泡着。
等他好利索了,非要给她补觉。林楚瑜说想吃城隍庙的梨膏糖,他就冒着风险跑了趟,回来时棉鞋湿透了,怀里的糖却裹得严严实实,一块没化。“快尝尝,”他冻得首搓手,看着她剥开糖纸,“老板说这是止咳的,你昨天咳嗽了好几声。”
林楚瑜含着糖,甜丝丝的味道从舌尖漫到心里。她突然抱住他,把脸贴在他冰凉的手背上:“以后别再冒这样的险了,我不要糖,我只要你好好的。”张致远反手抱住她,感受着她身体的温度,突然觉得,所谓的岁月静好,不过就是怀里的人还在,手里的糖没化。
他们的秘密藏在很多地方:他修枪时,她会在旁边剥橘子,把橘瓣一瓣瓣喂到他嘴里;她写情报时,他会替她捏肩,说她总低着头,脖子会酸;下雨的夜里,他们挤在沙发上看老电影,她害怕时会攥着他的衣角,他就把她的手包在自己手心里。
有次林楚瑜用化学药水写情报,不小心溅了点在手上,起了个小红泡。张致远赶紧翻出系统空间里的药膏——这是他违规兑换的,一首没舍得用。“以后不许这么不小心了。”他皱着眉替她涂药,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她,“疼不疼?”
她摇摇头,反而笑了:“这点小伤算什么,你上次在跑马厅被特务划的口子,比这深多了。”她轻轻摸过他手臂上的疤痕,那是上次为了护她,被特务的刀划的,“以后有危险,不许再替我挡着,听见没?”
张致远没说话,只是把她的手按在自己胸口,让她听他的心跳。“我的命是你的,”他说,声音很轻,却字字清晰,“从在咖啡馆见你的第一眼起,就是了。”
林楚瑜的眼泪突然掉下来,砸在他的手背上。她知道他们的日子像走钢丝,说不定哪步就掉下去了,但只要能和他在一起,哪怕只有一天,也觉得值。她踮起脚,吻了吻他手臂上的疤痕,像在给它一个温柔的印章。
初夏的一个傍晚,他们在阳台种的向日葵开花了,金黄的花盘对着夕阳,像个小小的太阳。林楚瑜摘下朵最小的,别在张致远的衬衫口袋上:“你看,它总朝着光的方向。”张致远从背后抱住她,下巴抵在她的发顶,看着远处租界外的硝烟,突然觉得心里很安定。
“我们也是。”他说。
风拂过阳台,向日葵的叶子沙沙作响,像在替他们应和。远处的枪声还在继续,但此刻的阳台上,只有他和她,只有花香和晚风,只有两颗紧紧贴在一起的心。他们都知道前路凶险,却也相信,只要彼此还在,就总有光可以追随,总有甜可以品尝,就像这风雨里开出的向日葵,再难也向着太阳。